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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困境中的连锁网吧急需政策突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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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网吧横空出世 面对十几万单体网吧游击队似的遍部国内城市乡村的大街小巷的国情;面对因单体网吧服务严重同质化所导致的畸形不正当竞争;面对因部分“小、乱、差、脏”的单体网吧接连引发各类恶性暴力与流血事件;面对广大的社会、学校、家长、媒体的一阵阵痛斥与呼吁;面对自身管理压力的层层攀升,作为全国网吧主管部门的文化部不得不考虑如何从政策上提高网吧产业的形象,并从根本上解决网吧产业自身升级长远成熟发展的问题。 在学习和借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9号)的基础上,文化部于2003年4月,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从政策上推动网吧从游兵散勇的单体经营向以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为特色的连锁业态转变的趋势。政策一出,业界内外面对几千亿的产业链而沸腾了,各种所谓的网吧专用解决方案接连推出。在10+3政策的指引下,文化部于2003年6月先后批准了中国联通、长城宽带、瑞得在线、中青网络家园、中录时空、中国数字图书馆、亚联电信、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首创网络、中电华通等十家企业筹建全国网吧连锁。 但一年之后,据报道显示,真正取得全国《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以开盟招兵的只有一半,即中国联通、瑞得在线、中青网络家园、首创网络和长城宽带等五家。社会上曾经流传的千亿元市场蛋糕也不再有人提起。各地的单店网吧,包括一些地方性连锁的网吧,除非是电信运营商自己做连锁,否则80%以上一般都是惨淡经营,目前在相关网站和论坛里,到处都是转让网吧、贱卖电脑等设备的广告。于是一个很直接的问题摆在政府、上下游产业链、网吧业主的面前:连锁经营能否拯救网吧产业于水火? 铩羽而归之痛定思痛 连锁作为一种成功的商业经营业态可谓是身经百战,为各行各业所推崇,但为到了网吧行业却几乎无功而返,铩羽而归呢?笔者一直都认为网吧连锁的暂时失败是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所导致的结果。既有连锁精神还未在网吧经营者心中普及的因素,也有连锁经营赢利模式缺乏的因素;既有完整产业链缺位的因素,也有金融、银行等产业资本观望的因素;既有连锁经营者自身经营管理素质不足的因素,也有单体网吧业主集体抵制的因素;既有相关连锁网吧政策、法规滞后的因素,也有制度环境不可欲的因素,然而在这众多的因素当中,归根结底是制度环境不可欲的因素阻碍了网吧连锁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其实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和实践,连锁作为一种经营业态,已经逐渐在网吧行业发挥了预期的示范与提升行业形象的作用。但总体而言,国内的网吧连锁经营业态仍然处于较低发展水平,突出表现在连锁发展速度缓慢、连锁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不高等几个方面。制度环境不可欲的具体表现是部分地区网吧管理者对连锁重视程度不够、对《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对相关政策落实的配合不够,而这一切最终严重影响甚至阻碍了了网吧连锁化的进程。 要想加快和推进网吧连锁化的步伐,不断提升网吧全行业形象、引导网吧行业自我转型、促进产业化进程、规范行业市场,最终使得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的连锁经营业态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逐步占据市场主流,一场从上至下的连锁政策突围战必不能免。 网吧连锁急需政策突围 笔者认为无论是从连锁网吧政策的制定还是法规的出台上,以下几点问题都是急需给予重视和解决的,从而为连锁网吧从政策上扫清障碍。否则连锁网吧会走进一个“兴也勃焉,亡也忽焉”的死胡同。 首先、通过具体措施积极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地方企业参与网吧连锁经营。如今国内的网吧连锁企业无论是全国范围的还是地域性的数量不是太多,而是少之又少,形不成一定的自我优势。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效应、品牌效应,达到 “六个统一”基本要求并处于筹建经营中的地方网吧连锁企业,优先批准正式的网吧连锁经营许可牌照,推动其进一步发展;对未达到要求的连锁企业,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应或加大力度督促并给予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坚决取消其筹建资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文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发展情况,新批连锁网吧筹建许可并报文化部备案;取消全国连锁和地方连锁的落地审批制度,各地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为连锁落地创造条件,不得制造任何障碍;鼓励全国连锁和地方连锁之间、地方连锁和地方连锁之间在自愿原则下开展品牌、管理和资本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其次、以扶持连锁为原则,对连锁店证照审批施行政策倾斜。始发于2004年的网吧专项整治运动暂停了全国网吧牌照的审批,按常规整治运动结束后应该自动恢复正常的审批制度。然而这看似常识,最不被认为是问题的问题最终却成了阻碍网吧行业新鲜血液进入、连锁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最大障碍。 直到近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才明确审批权限下放地方的前提下,逐渐为网吧牌照审批开禁。《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示经批准的本地区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和有关设立审批的条件,依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部的规定,办理设立网吧的行政许可。然而由于国情的限制,地方保护势力恶习难改,下放后的审批权并未具体的开始运做,导致各地网吧新鲜力量无法进入,旧势力反而凭借一纸牌照大肆炒卖,深圳竟然喊出了一张网吧牌照40万元的天价。没有了单体也就没有了连锁,单体的加盟是连锁存在的基础。因此笔者认为管理部门必须依据行政许可法从上至下开放原先的网吧审批制度,杜绝牌照炒卖市场的出现,为单体与连锁网吧新鲜血液的融入奠定基础。管理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各地网吧管理尤其是牌照审批机关不得以总量控制、合理布点为由停止对连锁开店以及单体网吧的证照审批。要遵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的要求,为连锁企业保留一定的开店指标,并限期开办;要在稳固单体网吧总量的同时优先满足连锁的开店需求,为连锁网吧尽快形成规模、品牌效应积极创造条件,以保持连锁持续、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正式许可的连锁企业可由所在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文化主管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和合理布点规划原则批准新开连锁店指标。对在批准的总量和规划范围内的连锁店采用备案制,不需再单独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取得筹建资格的地方连锁企业由所在区域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和合理布点原则批准新开连锁店指标,限期开办。但筹建企业的连锁单店须经市、区(县)级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条例》程序进行单店许可证审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严禁为单体和连锁门店的筹建新开设置任何障碍;各地应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标准,要求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一律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坚决取消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各地要严格依照《通知》相关要求,禁止单体网吧更名、过户、迁址,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并彻底杜绝单店证照买卖行为。 复次、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单店加盟连锁,建立健全网吧连锁店的退出机制。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是契约经济,有进入者必然也会有退出者,如何在尊重经营者自主经营意志的基础上,合理引导其向连锁经营靠拢是值得管理者考虑的,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鼓励网吧连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加盟等方式积极吸收单体网吧加盟连锁。允许单体网吧加盟连锁后办理必要的更名、过户、迁址等变更手续,并相应简化证照变更手续;各加入连锁后单店原有文化行政许可将自动取消并必须变更为连锁企业所有。退出连锁的单店不得恢复或新批单店文化经营许可,但允许单店自由选择连锁企业,允许加盟店自愿转入其他连锁企业。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积极引导、鼓励连锁企业和单体网吧在良性的市场竞争中推动网吧行业的整体发展。 再次、避免多头管理,为连锁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网吧多头管理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然而这却是一个不得不谈的话题,只有尽量的避免多头管理,才可能尽量的减轻连锁网吧的日常经营成本,才可能为为连锁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笔者认为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严格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查处的执法方式,积极依靠当地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依法行政,推行多部门组织的分级管理、联合检查的工作方式,减少对连锁经营的多头重复检查;根据连锁经营的特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两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强化连锁企业公司总部的管理责任,并逐渐把检查的重点放在连锁企业公司总部。对直营连锁店的违规行为应直接处罚相应的连锁企业并责令连锁企业督促直营连锁店按要求整改;有关部门要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制度,公开收费标准,严禁向连锁经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逐步取消对连锁店的强制安装文化监控系统制度,积极引导连锁企业使用自身的连锁监控系统并和所在区域文化监控系统实现对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连锁店实施后台监控。 最后、加强对连锁企业的内外部管理,既要从严把关又要为连锁发展留下空间。政策因素终究是外因,连锁企业自身练好内容——加强连锁自身的管理,创造出自己的经营品牌优势才是重中之重。 笔者认为各地在审批连锁许可和筹建资格时,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把握“有进有出”的原则,既要防止独家垄断,又要避免恶性竞争,扶持一批有实力、做实事的网吧连锁企业;严厉打击利用新开连锁店指标所进行的各种违法行为。对依靠倒卖证照的假连锁要从重从严处罚,并取消其连锁经营资格;各地主管部门应努力培养一批盈利模式突出、经营规模较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网吧连锁经营企业,要求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发展步伐,完善盈利模式,突出连锁经营管理优势、品牌优势,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结尾:网吧连锁经营是正确引导网吧转型、培育数字文化产业的有效途径。网吧行业的连锁化需要一个过程,网吧行业存在的问题不能全部依靠连锁企业来改变,同时促进连锁网吧发展,并不是要打压限制单体网吧的发展,单体网吧永远都是连锁企业存在的基础和理由。如果说没有政策的鼓励与支持,连锁网吧做不好还是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即将被修改,行业利好政策即将出炉、政府支持连锁业态的观念有增无减的当今,连锁网吧再不能抓住政策环境的有利机遇,深化自我,发展自我,则就真的是不在突围中崛起,就在突围中死去了,但愿连锁网吧一路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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